5月24日,湖南衡阳一商铺综合楼发生火灾,原因是停在门口的电瓶车锂电池热失控,涉事车主两次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此前电池已发生过热起火,车主仍混搭锂电、铅酸电池接着使用,两个月后引发重大火灾。
4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一小区因电瓶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车辆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导致5名群众不幸遇难。经调查,出厂车辆未配电池组,售卖车行违规为其解除限速,又违规安装了6块共72V铅酸电池,严重超过48V的规定要求,为火灾发生埋下了隐患。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瓶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瓶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易引起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格禁止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瓶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瓶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瓶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电瓶车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极易引发火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